足浴店灯光设计的几个关键点/2012-05-15

    公共区域的照明设计:
1、光源应以主体装饰照明(装饰灯具,与装修结合的建筑照明)与一般功能照明结合设计,应满足功能需要并要体现装饰效果。
2、总体照明要明亮,照度要均匀。光源以白炽灯、低压低压卤钨灯为主。照明方式应采用不显眼的下射式照明灯具(如筒灯、射灯等)。
3、应设置调光装备,或采用分路控制方式控制室内照明,以适应照明的变化(如白天与夜晚室内照度不同)。
4、如果层高比较高,高大的空间内可设置壁灯、地灯、台灯等照明,以改善顶部照明的不足,同时也可以丰富空间层次。
5、服务台的照明要亮一些,在大厅中要醒目,所以局部照度要高于其它地方。
6、为了避免眩光,服务台的照明方式以让顾客看不到光源为宜。
7、楼梯的照明要以暗藏式为主,以避免眩光,但又要有足够的照度。可把光源设置在扶手下、台阶下或墙角处,对楼梯直接照明。
8、走廊的照明要亮些,照度应在75-150LX之间。
9、走廊的灯具排列要均匀,以嵌入式安装为宜。如果层高较大,可采用壁灯进行照明。
10、大堂内休息区域的照明不要太突出,并应避免眩光。光源可设置在台面上(如台灯)或用地灯。
11、标识的照明不应突出,以只照亮标识为目的,可选用射灯,灯箱等。
12、大堂、门厅、休息区的照明,宜在总服务台或总控制室进行集中控制。主要楼层、楼梯、出入口、交通要道要设置应急照明灯。
13、水吧、餐厅、茶室等照明设计,宜采用低照度水平并可调光,餐桌上可设烛台,台灯等局部低照度照明。但入口及收款台处的照度要高,达到满足功能上的需要。
14、室内艺术装饰品的照度选择可根据下述原则:当装饰材料的反射系数大于80%时为300LX;当反射系数在50%-80%时为300-750LX。